近日,周口市人民政府发出通知,核定公布周口革命烈士墓群等24处不可移动文物点为周口市第四批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包括中央第七机械工业部商水五七干校旧址等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处,李家当铺院等古建筑7处,溵水故城等古遗址等8处,袁老冢等古墓葬8处,其他1处。至此周口市文物保护单位达到103处。
经过第三次全国文物,周口市共发现有不可移动文物点3884处。目前周口全市共有各级各类文物保护单位605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3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55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105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32处。这些文物资源为周口发展文物事业和文化旅游提供了更多的资源支撑。(周建山 周少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