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伏羲古史传说与裴李岗文化的关系问题

时间:2013年01月20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摘要:河南地区流传着许多太昊伏羲的传说,至今尚存有纪念伏羲或与伏羲有关的文物古迹。据文献记载,伏羲曾都陈,陈即今淮阳。裴李岗文化的分布范围不仅与河南地区伏羲传说的范围相一致,而且裴李岗文化的墓向也与伏羲族源的方向相一致。古文献记载的有关伏羲功绩,如治屋庐、作网罟、养牺牲、作琴瑟、画八卦、造书契、制九针等在裴李岗文化中都能得到印证。由此可见,裴李岗文化应属伏羲文化。
    关键词  伏羲  古史传说  裴李岗文化
    伏羲,在古籍中又作伏牺、伏希、伏戏、庖牺、包牺、炮牺、宓羲、太昊、太皓等,是中华民族古史传说中的人文始祖,位居“三皇之首”,为“百王先”。伏羲、太昊实际上并非一人,战国以降,《左传》等文献将二者混同一人。前者应为中原华夏文化的范畴,太昊应为东夷文化的范畴,这已为考古发现所证实。河南地区不少地方有与伏羲有关的纪念性建筑或遗迹,如上蔡有伏羲八卦亭、蓍台,孟津有伏羲庙,巩义有伏羲台,尤其是豫东南周口地区的淮阳县有太昊伏羲陵庙、画卦台等。据《左传•昭公十七年》载:“陈,太昊之墟也”。陈即今天的淮阳。淮阳县城东北有伏羲城,据《水经注》卷二十二载:“(陈城)故陈国也,伏牺、神农并都之。城东北三十里许,犹有羲城实中。”伏羲作为中华民族的人文始祖,早于炎黄二帝,在考古学文化中,伏羲文化应早于炎黄文化。目前学术界多将炎黄文化对应于仰韶文化。要找寻伏羲文化,应关注比仰韶文化更早的考古学文化,于是裴李岗文化就成了我们关注的重点。关于伏羲文化与考古学文化的关系问题,亦有学者论及,本文试作进一步探讨,不妥之处,请批评指正。
    汉班固《白虎通义》以伏羲、神农、燧人或伏羲、神农、祝融为三皇;《春秋纬运斗枢》:“伏羲、女娲、神农是三皇也。”晋皇甫谧《帝王世纪》以伏羲、神农、黄帝为三皇;唐司马贞《史记•补三皇本纪》以伏羲、女娲、神农为三皇;汉蔡邕《独断》卷上说:“上古天子,庖牺氏、神农氏称皇。”王符《潜夫论•五德志》也说:“世传三皇五帝,多以伏羲、神农为二皇。其一者或曰燧人,或曰祝融,或曰女娲。”由上看来,无论哪种说法,都列伏羲为“三皇之首”,伏羲在我国古史传说中的地位由此可见一斑。这也说明历史上确有伏羲其人。从文献记载来看,伏羲的概念是广义的,伏羲即是一个族团领袖,也是一个氏族部落,同时还代表一个时代。伏羲创造了许多功绩,这些功绩散见于诸文献中,不少功绩在裴李岗文化中都能得到证实。
    裴李岗文化是河南地区发现的新石器时代早期文化,其时代距今约9000年至7000年。舞阳贾湖一期文化,距今约9000年,从而为我们找到了裴李岗文化的渊源。从考古发现看,迄今河南全省已发现裴李岗文化遗址100余处,其分布范围东达项城后高老家,西至卢氏薛家岭,南到潢川陈岗,北至安阳洪岩,主要分布于豫西山地东部边缘的低丘陵地带,以及豫中、豫东南地区的黄淮平原地区,豫东、豫西、豫南、豫北也都有发现。目前发掘或试掘的该类文化遗址有新郑裴李岗、舞阳贾湖、长葛石固、密县莪沟、汝州中山寨、安阳花窝等10余处。河南地区伏羲传说及其古迹的分布地域与该地区裴李岗文化的分布地域相一致。伏羲都陈的记载除见于《左传•昭公十七年》外,还见于《帝王世纪》、《金楼子•兴王篇》、《三皇本纪》等。淮阳古称陈,亦称宛丘,《竹书纪年•前编》、《五帝纪》、《路史•太昊纪》等有伏羲都宛丘的记载。陈地在古代的大致范围相当于今天的周口地区。目前周口地区已发现扶沟前闸、宋马岗、雁周、西店、西华小白庄、商水县白寺窑场、太康方城、项城后高老家8处裴李岗文化遗址。文献记载与考古发现相互印证,伏羲都陈当是可信的。
    裴李岗文化具有共同的葬式和方向,尤其是墓向与伏羲族源基本一致。从考古发现看,贾湖、石固等南部遗址的墓向以西为基本方向,也有西北方向的。《帝王世纪》说伏羲“母曰华胥,履大人迹于雷泽,而生庖牺于成纪。”成纪即今甘肃天水。天水有伏羲庙。这些裴李岗文化遗址相对于成纪来说,正位于其东或者说东南方向,这些裴李岗文化遗址的墓向向西、西北的,正是裴李岗文化的人们对伏羲族源崇拜的反映。而裴李岗、莪沟、沙窝李等北部遗址的墓向以南为基本方向,也有西南方向的。南部遗址与北部遗址墓向的不同,表明了同一种氏族不同部落之间血亲关系的疏远。贾湖一期文化是目前发现最早的裴李岗文化遗存,也就是说,北部的裴李岗文化是由南部的裴李岗文化发展而来。北部遗址的墓向向南、西南的,也应是由贾湖一期文化发展而来的北部裴李岗文化遗址的人们对源于南部裴李岗文化伏羲部落族源的追念。这应该不会是一种偶然的巧合。
    伏羲治屋庐,始定居。当时的人们开始过着定居生活。《搜神记》说:“庖牺••••••去巢穴之居。”《纲鉴易知录》说,太昊伏羲氏命“大庭为居龙氏,治屋庐。”贾湖遗址发现半地穴式房基30多座,有单间的,有多间的,多间的有二、三、四间的,大多依次扩建而成。清理灰坑300多个。聚落附近分布着氏族公共墓地,已发掘墓葬300多座。莪沟遗址发现半地穴式房基6座 ,灰坑44个。这里也发现一处氏族公共墓地,已发掘墓葬68座。石固遗址发现半地穴的式房基3座,有门道,室内有较厚的居住面。清理灰坑189个,发掘墓葬67座。不少裴李岗文化遗址都发现有种植农作物的遗迹、遗物以及当时人们所饲养的家畜骨骼。裴李岗时期的人们发明了原始农业、畜牧业,正是建立在当时定居基础之上的。
    伏羲作网罟、养牺牲。《尸子•君治》说:“伏羲氏之世,天下多兽,故教民以猎。”《易•系辞下》说伏羲“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汉书•律历志》引《世本》说:“作网罟以佃渔,取牺牲。”《潜夫论•五德志》 “结绳为网以渔。”《抱朴子》说:“太昊师蜘蛛而结网”。贾湖、石固遗址发现有较多的渔猎工具和动物骨骼。贾湖遗址M344中就随葬骨鱼镖6件、骨镞5件、龟甲8个。石固遗址发现石球3件、陶球1件、骨镞22件。遗址中发现的动物骨骼不仅有陆生的鹿、貉、野兔、野猫,还有鱼、蚌、螺、龟、鳖等水产品。随着原始经济的发展,采集、渔猎在社会生活中逐渐退居次要地位,原始畜牧业应运而生。《礼记•月令》说伏羲“执伏牺牲。”《路史•后记》说伏羲“豢养牺牲,伏牛乘马。”《帝王世纪》说伏羲“取牺牲以供庖厨,故号曰庖牺氏。”《三皇本纪》也说伏羲“养牺牲以庖厨,故曰庖牺”。考古发现证实当时的人们确已饲养猪、羊等家畜。贾湖、裴李岗、石固遗址发现有狗的骨骼,贾湖遗址墓地中发现10个殉狗坑,内埋有完整的狗骨架。约有近10处裴李岗文化遗址发现有猪的骨骼,裴李岗遗址还发现2件陶塑猪头、1件陶塑羊头。贾湖、裴李岗、石固、花窝等遗址发现有羊的骨骼。贾湖、裴李岗、石固遗址发现有牛的骨骼。这些动物的骨骼或陶塑经专家鉴定均为家畜,反映了伏羲“养牺牲以庖厨”的真实性。
    伏羲作琴瑟。《礼记•曲礼》说伏羲“作琴瑟以为乐。”《史记》说“伏羲作三十五弦之瑟。”《楚辞•大招》王逸注:“伏羲作瑟,造《驾辩》之曲。”蔡邕《琴通》说“昔伏羲作琴,所以御邪僻,防心淫,以修身理性反其天真也。”《风俗通》:“伏羲作四十五弦之瑟。”《世本》说:“女娲承疱牺制,始作笙簧。” 舞阳贾湖发现骨笛30多支,长葛石固2支、中山寨1支。这些骨笛均是用鹤类尺骨截去两端关节制成,开孔5到9个,一般长20厘米,直径1.5到2厘米。有关专家对贾湖早、中、晚三期的骨笛进行了测音,发现这些骨笛能奏出4声至7声及7声以上的音阶。石固遗址还发现2件骨哨。裴李岗文化发现的骨笛、骨哨,证实了文献中关于伏羲“作琴瑟”的记载。
    伏羲始作筮、画八卦。《易•系辞下》说:“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者观象于天,俯者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史记•太史公自序》说:“余闻之先人曰:伏羲至纯厚,作《易》八卦。”《帝王世纪》也说:“庖牺氏作八卦。” 古人作八卦的占筮之物,一般用蓍草、龟甲。蓍、龟都因是长寿之物,故被古人选为占筮的信物。《易•系辞下》说:“探赜索隐,钩深致远,以定天下之吉凶,••••••莫大乎蓍、龟”。《博物志》说:“蓍千岁而三百茎,故知吉凶。”《史记•龟策列传》说:“古者筮称龟。”“王者决定诸疑,参以卜筮,断以蓍、龟。”《淮南子•说林》说:“必问吉凶于龟者,以其历岁久矣。”《吊古文》说:“书余言于子绅,亦何劳于蓍、蔡?”《三国名臣序赞》说:“公达潜朗,思同蓍、蔡。”“蓍”即蓍草。“蔡”即指龟,因蔡水出龟,于是“蔡”就成了龟的代名词。在考古发掘中古人用于占筮的蓍即便随葬,由于不易保存,恐很难发现,而龟甲则易保存下来。贾湖遗址的墓葬中出土有龟背龟腹相合的龟甲,里面都装有数量不等、颜色不一的小石子。在随葬龟甲的23座墓葬中,其中有13座是以二、四、六、八的偶数龟甲来随葬的。《汉书•律历志》说:“自伏羲画八卦,由数起,至黄帝、尧、舜而大备。”这种随葬龟甲的葬俗,应是贾湖先民占筮的反映。《艺文类聚•方术部》说:“疱牺氏作,始有筮。”今天的淮阳县太昊陵内有蓍草园,传说伏羲曾用此草“揲蓍画卦”。淮阳不仅有蓍草,也有伏羲画八卦的传说和古迹。淮阳北关有画卦台,又名八卦台。《太平寰宇记》说:“宛丘县八卦坛在县北一里。伏羲于蔡水得白龟,因画八卦之坛。”画卦台前有白龟池,相传是伏羲于蔡水得白龟放养的地方。白龟池,原池约1亩 ,早已与城湖连成一片。白龟是研究伏羲文化的“活化石”。1984年8月14日,淮阳东关少年王大娃(德成)在白龟池钓出一只白龟,颜色为乳白色,重600克,龟形近圆。龟盖中央有5块,象征金、木、水、火、土“五行”;龟盖中央中围有八块,象征八卦的干、艮、震、巽、坎、离、坤、兑;龟盖外围有24块,象征二十四节气;腹底12块,俗称“地支”,象征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龟爪象龙,胫下有“人”字。据专家鉴定,龟龄有250岁。白龟献瑞,印证了太昊伏羲钓白龟于蔡水,凿池养之,昼夜观察,演绎八卦这一传说的真实性。由此可见, 裴李岗文化是八卦文化的源头。
    伏羲造书契。孔安国伪《尚书•序》:“古者伏牺氏之王天下也,始画八卦,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由是文籍生焉。”《竹书纪年》笺按引《通鉴外纪》:“太昊命朱襄为飞龙氏造书契。”《史记•补三皇本纪》:“造书契,以代结绳之政。”成玄英《庄子•缮性》道出了八卦与文字起源的关系:“伏羲画八卦以制文字。”贾湖遗址发现了21个契刻符号,它们分别刻划在龟甲、陶器、骨器和石器上。这些契刻符号具有原始文字的性质。蔡运章、张居中先生研究认为,目前已认识的11个文字分别属于反映《离》、《坤》两卦之象的卦象文字。朱琚、曲木约直先生认为这些契刻符号为“准古彝文”,刘志一先生更进一步认为其为“路南 古彝文”。彝族认为伏羲是其祖先。贾湖发现的古文字与伏羲“造书契”相吻合。
    伏羲尝百药,制九针。《帝王世纪》云:“伏牺画卦,所理六气,六腑、五藏、五行、阴阳、四时、水火升降,得以有象,百病之理,得以有类,乃尝百药而制九针,以拯夭枉焉!”《陈州府志》说伏羲“制针砭以拯夭折。”元代,诏命天下州郡尊伏羲以药之守祭之。直至清太医院仍将伏羲、神农、黄帝尊为医药始祖。故南阳医圣祠中的百名名医石刻,把太昊伏羲列在首位。针这种器物即可缝制衣物,亦可用于针灸。贾湖、石固等裴李岗文化遗址中发现有骨针。值得注意的是,石固遗址中还发现一件石质研磨器,该器作锥形体,小圆顶,底面平齐,这件器物的功用应该是用于研磨量比较小而且用量不大的东西,如药物之类。由于药物之类的东西经过几千年很难保存下来,故对裴李岗文化中发现的骨针和研磨器与医术、医药的关系问题,还仅仅是一种推测。综上所述,裴李岗文化的分布范围不仅与伏羲传说的地区相一致,而且裴李岗文化的墓向也与伏羲族源的方向相一致。从文献记载来看,伏羲的功绩,如治屋庐、作网罟、养牺牲、作琴瑟、画八卦、造书契、制九针等在裴李岗文化中都能得到印证。从裴李岗文化的考古发现看,文献记载的伏羲的功绩绝不是一个人所能为,也不是一个部落所能为,而是伏羲部族在伏羲时代共同创造的结果。也即是说,伏羲的功绩并不是创造于一时,而是伏羲部族在伏羲时代长期积累的结果。裴李岗文化经历了一个比较长期的发展过程,文化内涵日趋丰富,文化的积累也日趋厚重。这从上述裴李岗文化的考古发现与伏羲功绩的对应关系可以得到证明。由此可见,裴李岗文化应是伏羲文化。
 

注释
    ①刘志一:《贾湖龟甲刻符考释及其它》,2003年第2期;蔡运章、张居中:《中华文明的绚丽曙光——论舞阳贾湖发现的卦象文字》,《中原文物》2003年第3期。
    ②⑤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舞阳贾湖》,科学技术出版社,1999年。
    ③国家文物局主编:《中国文物地图集•河南分册》,中国地图出版社,1991年;孙广清:《河南裴李岗文化的分布和地域类型》,《华夏考古》1992年第4期;张居中:《试论河南前仰韶文化》,《河南文物考古论集》,河南人民出版社1996年。
    ④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所河南一队:《1979年裴李岗遗址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84年第1期;开封地区文物管理委员会等:《裴李岗遗址一九七八年发掘简报》,《考古》1979年第3期;开封地区文管会等:《河南新郑裴李岗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1978年第2期。
    ⑥河南省文物研究所:《长葛石固遗址发掘报告》,《华夏考古》1981年第1期。
    ⑦河南省博物馆等:《河南密县莪沟北岗新石器时代遗址发掘报告》,《河南文博通讯》1979年第3期;河南省博物馆等:《河南密县莪沟北岗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学集刊》(1),1981年。
    ⑧方孝廉:《河南临汝中山寨新石器时代遗址》,《考古》1978年第2期;临汝县博物馆:《河南临汝中山寨遗址调查简报》,《考古》1986年第6期;《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河南一队:《河南临汝中山寨遗址试掘》,《考古》1986年第7期。
    ⑨安阳地区文管会:《河南淇县花窝遗址试掘》,《考古》1981年第3期。
    ⑩安志敏:《磁山、裴李岗与仰韶》,《考古》1979年第4期;韩维龙等:《周口地区的裴李岗、仰韶文化和大汶口文化》,《中原文物》1986年特刊(总第5号);国家文物局主编:《中国文物地图集•河南分册》,中国地图出版社,1991年;河南省文物局编:《河南文物工作50年》,中州古籍出版社,2000年8月。
    ⑾蔡运章、张居中:《中华文明的绚丽曙光——论舞阳贾湖发现的卦象文字》,《中原文物》2003年第3期;张居中:《贾湖刻划符号的发现与汉字的起源》,《中国文物报》2003年12月5日。
    ⑿蔡运章、张居中:《中华文明的绚丽曙光——论舞阳贾湖发现的卦象文字》,《中原文物》2003年第3期。
    ⒀云南省社会科学院楚雄彝族文化研究所编印:《彝族文化》第12页,1993年。
    ⒁刘志一:《贾湖龟甲刻符考释及其它》,《中原文物》2003年第2期。
                                              (载《周口文物考古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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